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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艋舺淨心堂YAHOO新聞

學校將本求利 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卻丟了飯碗

勞動部去年9月底預告未具本職兼任教師將於今年8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高教工會爭取已久的訴求看似獲得勝利,沒想到卻充滿漏洞,過去幾個月來,高教工會已經接獲30幾間學校兼任教師的投訴,稱校方以明示暗示方式通知各系所不再續聘「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原因正在於,兼任教師被一刀切開成具本職與非具本職,只有後者才適用《勞基法》,可說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勞動部也很清楚一旦做切割一定會造成排擠,你同職業有些人不受到保障,我是雇主,要省人事成本一定只聘僱不受保障的人,那你原本宣稱要受保障的人因此丟掉工作。」談到教育部與勞動部「攜手」創造出的預告政策,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就氣,她認為這些兼任教師過去從來沒有任何法令保障,現在不過就是要給他最基本的,讓每個受雇者受到《勞基法》保障,校方居然還想基於成本考量要把他們趕走。

大專院校教師近半是兼任



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104學年度,全台兼任教師共有4萬6155人次,其中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為1萬3277人次。兼任教師對大專院校的重要性為何?同樣為教育部提供的數字,從90學年度到104學年度,短短15年間,兼任教師佔大專院校教師數比,已經從39%上升至49%,也就是一間大學將近有一半是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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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項數據更是驚人,以幾間知名老牌的私立大學為例,如東海、世新、輔仁到東吳,兼任教師的比例更是高達58%、65%、61%與66%,而在老牌的國立大學中,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為例,也有高達50%為兼任教師,顯見兼任教師在近年來,已經成為大學承擔教學工作的主要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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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涵說,台灣大專院校有7成為私立,其經費又有6至7成來自學生學雜費,在沒有足夠的公共資源情況下,學校一定會用成本考量看待問題,導致勞動彈性化、非典型聘用、沒意願請專任教師,「真的完全當成私人企業在經營,一切以成本為考量」。

高教工會也調查過,兼任老師適用《勞基法》所增加的成本學校並非無法負擔,若以兼任教師人次來看,平均每個月增加465元,「並不是你負擔不起」,陳書涵說,就是因為過去兼任教師太過便宜,學校將本求利,希望追求最低成本,就會像一般商人的經營之道,在不違法的範圍內盡量壓低成本。

學校不保障兼任老師 柯志恩籲教育部出面制裁



「私立學校不該這樣辦校。」曾任淡江大學學務長的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認為,一個學校有半數是兼任老師,就應該把他們變成專任,當一個學校兼任比專任多,又不給兼任老師保障,而且有些老師上的科數非常多、表現非常好,「你為何不給這些教師保障?教育部應該用蘿蔔跟棍子來制裁這些學校」。

柯志恩也批,教育部早就應該預想到,不該放任這群人在那邊處理,自己卻「涼涼在這邊」,應該要透過挹注經費與獎補助,幫校方承擔這些兼任教師勞健保的費用。



柯志恩認為,一個學校有半數是兼任老師,就應該把他們變成專任。(資料照,顏麟宇攝)

「授課時數超出2倍 薪資還不一定比較高」



專任教師跟兼任教師的人事成本到底差多少?前者目前受《教師法》規範,除了擁有教師退休撫卹金、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外,更可以依《教師請假規則》享有每學期7日事假、每學年28日病假、14日婚假與孕假等權利;但兼任教師既不適用《教師法》,也不受《勞基法》保障,只有勞動部曾做出函釋將兼任教師納入勞保、高教工會再為其爭取到健保外,什麼都沒有,沒有假可以請,每年寒暑假沒有薪水,等於一年只賺到9個月的薪水。

而兼任教師的「鐘點費」更是非具本職兼任教師唯一的收入,陳書涵說明,現在私校兼任講師是每小時575元,看似時薪很高,但老師要備課、下課跟學生討論、改作業改考卷、上傳成績,「合併算的話其實575是非常低的薪資」。

也說,若要維持基本生活,更是有滿多工會裡的老師兼到20學分,「這已經是太超出loading,我們都知道一個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有的是7、8學分,11學分已經算極限,但兼任教師卻是2倍,薪資還不一定比一個專任教師高」。

如今,這些被學校「非典型」聘僱的兼任教師,即將因為勞動部一刀劃分《勞基法》適用的結果,學校恐將不再聘用這些須努力為生計打拚的兼任教師,留下具有本職的兼任教師,為的就是無論如何,都不想為兼任教師支付《勞基法》保障下的各種待遇與權利,也等於這個公告不僅毫無意義,還反讓兼任教師受害,有《勞基法》保障,卻沒有學校要聘用,又有何用?



陳書涵表示,兼任教師先前未有各種假日保障,薪水也低,如今卻要再因《勞基法》切割適用蒙受傷害。(陳耀宗攝)

首開先例切割適用 蔣萬安質疑教育部為校方解套



上周在衛環委員會曾為此質詢勞動部長郭芳煜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更斥「《勞基法》從來沒有一個擴大適用公告,任何一個行業讓部分人適用,另一部分的人不適用」,他說,現在適用的結果,就是很多私立大學,因為把不具有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造成學校增加成本如勞健保、勞退,所以現在開始解雇兼任教師,造成真正最弱勢的教師連基本工作權都沒有。

「一開始我們要保障的沒本職教師,學校基於成本考量解聘,完全跟當初想要達到的目的背道而馳。」蔣萬安也懷疑,教育部根本是因為學校壓力,人事成本增加,所以才想出一個辦法解套,故意切割適用,讓這些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受害,他也呼籲,勞動部才是捍衛《勞基法》的主管機關,這些人是所謂的勞工,最基本的保障要給予,勞動部要很明確說「不管有沒有本職的兼任教師都要納入《勞基法》」。

蔣萬安也說,他周遭的朋友也有兼任教師,生小孩時必須要自己掏腰包請朋友來代課,不然沒有辦法去生產;還有朋友是爸爸過世了在南部,他必須自己開車直奔南下奔喪,再趕回來上課,「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喪假事假可以請,納入《勞基法》就有啊,按照規定可以請病假事假喪假產假,這是最基本的」。



蔣萬安也懷疑,教育部根本是因為學校壓力,人事成本增加,所以才想出一個辦法解套,故意切割適用。(資料照,顏麟宇攝)

「150所學校就有30所檢舉」 高教工會籲教育部全面普查



陳書涵也說,已經有學校開始提出要解聘、不續聘,不管是在校務會議或是私下用明示暗示的手段。她要求教育部要介入處理,高教工會也有提供名單給教育部,但對方卻非常消極,「我們會認為教育部的立場,很明顯是站在大學校方經營成本的立場上,即便我們這麼具體給他檢舉名單介入調查這些正要解聘不續聘的學校,教育部也是很消極處理」。

陳書涵也批,目前有來向工會檢舉的大專院校老師就已經30幾間,「150幾間學校就已經有30幾間學校反映」,況且老師要來反映通常還要鼓起勇氣才敢這麼做,很多人可能會害怕丟工作,這樣的數字她都認為值得教育部去做全面性普查,但現在教育部連這30間都還沒有調查。

「教育部有非常多手段,不論透過獎勵補助款、招生名額、評鑑,他對於私校的管控是非常高。」陳書涵說,若今天教育部能展現堅定立場,說不能因為這些兼任教師受《勞基法》保障就不續聘,甚至提出懲戒手段,而若校方願意好好善待教師,可能也會有些獎勵補助款誘因,並非教育部沒有介入空間,若教育部政策立場是如此,「學校是不可能敢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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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學校將本求利-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卻丟了飯碗-002000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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